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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装备工业处      浏览次数:1261      更新时间:2021-07-08
 

 苏工信装备〔2021〕30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泰兴、沭阳工信局

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创新研发,提升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申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原则上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上报的重大装备数量不超过10个,三个直管县市不超过3个,超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三、请各地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厅旗舰店中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事项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szwfw.gov.cn/)。

四、请各地于8月13日前在“服务平台”完成推荐操作,并将推荐文件、《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PDF电子版。

联系人: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何杰 025-69652693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025-69652990

附件:1.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材料格式

      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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