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优质优价采购,财政部将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
财政部12月25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上述安排。
这一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压实评审专家责任。(记者申铖)
编辑:袁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