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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法律人的明天 |
| 内容来源:投资有道 浏览次数:1721 更新时间:2016-05-20 | 人工智能完全取代律师绝无可能,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会大幅度降低查询、检索和研究这些基础工作的成本,从而降低律所对辅助型律师的需求
法律人的危机意识,还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比现在来得更强烈。
如果说两个月前AlphaGo(阿尔法狗)完败李世石时曾一度引发了人类对人工智能的忧虑的话,一些类似ROSS的软件则是搅动法律界的那一颗石子。
在看到它们的完美表演后,人们会问:律师将来会被机器人取代吗?法官呢?机器人能裁决人类吗?法律界有多少职位能够幸免于难呢?
在过去,这个问题显得非常科幻,像是美国大片里的场景。但最近一两年,似乎突然冒出来的人工智能法律人将人们的视线生生拉回到现实。
机器人进军法律界
由多伦多大学发明的ROSS,其通常是这样工作的:
想象你坐在一位律师对面,向它发问,咨询任何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它几乎立即就会回答你的问题,而不是给你呈现一堆搜索结果。
ROSS是将IBM Watson人工智能超级电脑提供的机器学习技术应用到了法律领域,它的工作原理是,在识别自然语言提出的问题后,从庞大的法律和案例数据库中进行搜索,找到可能的答案,对所有答案进行评估,最终提供一个解决方案。
ROSS的智能还在于,它会根据用户的反馈进行自我学习,算法也不断调整优化,这意味着,跟律师一样,它接受的咨询越多,就越有经验,也就是它会变得越来越聪明。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教授评价说,ROSS已跨过了简单寻找关键词的法律检索时代。
熊明辉是国内少有的将人工智能与法这样一个新兴前沿课题作为自己研究方向的学者之一,他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发达国家对人工智能法律人的研究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不过多数工作停留在理论与验证层面,真正被提上推广层面是最近一年多的事。“毫无疑问,ROSS是这一系列软件中脱颖出来的佼佼者之一。”
据《多大中文》杂志微信号的消息,ROSS最近被全球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Dentons收购,该律所在去年与中国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合并,一跃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合并后新律所的中文名沿用了大成律师事务所。据了解,收购ROSS由大成全球管理机构主导,中国区尚未有使用ROSS的计划。
有人将ROSS称为数码律师,严格来说,它更像是机器人律师,虽然它不是第一个应用于法律领域的人工智能。
2015年5月,英国博闻律师事务所(BLP)向他们研发出来的合同机器人发出了第一个指令——处理在线文件的审阅,两秒钟后,合同机器人提交了首批资料分析结果。这是专业律师团队大约几个月的工作量。
其实早在2011年,美国的一家科技公司就开发了一款人工智能软件e-discovery为客户提供法律分析服务,它效率极高,用数天时间就分析了150万份卷宗,仅收取了客户10万美元的费用;而在三十多年前的一场几家电视台间的官司中,庞大的律师团队用了数月时间来分析600万份卷宗,客户为此花费了220万美元。
斯坦福大学经济和计算机科学专业在校大学生Joshua Browder在今年将他开发的帮助上诉平台网站升级成了机器人律师,除了回答一些基本的法律问题,这款机器人主要用于解决违章停车罚单上诉、保险索赔申请及处理航班火车延误等问题。
“我的终极目标是赋予这个机器人尽可能多的功能,使它能够取代社会上的大量黑心律师。”Joshua Browder雄心勃勃地说。
法律人会被取代吗
类似ROSS这样的人工智能慢慢为人熟知之后,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被摆到了台面:法律人会被人工智能取代吗?
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在从业多年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永泉看来,人工智能只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基础工作量,却很难真正取代法律人,在中国尤其如此。
“依赖于人工智能直接得出工作结果,无论是诉讼仲裁还是非讼事务,风险都是极大的。”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律师业务并不是拿着个案去比对法条,实践中并没有一套清晰、稳定并且可预期的规则以供机器人去套用。
不过,邓永泉也承认,人工智能会大幅度降低查询、检索和研究这些基础工作的成本,从而降低律所对辅助型律师的需求。
“人工智能法律人不会取代任何法律职业,相反还会加强法律职业。”熊明辉认为,人工智能法律人只是一个计算辅助软件,犹如设计师会借助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来设计建构和产品一样,人工智能法律人只是给法律人充当论证助手,最终决定仍然在用户手里。
不过,一些来自国外的研究似乎并不那么乐观。
牛津大学的两位教授(Dr Carl Benedikt Frey和Michael A. Osborne)曾经做过一个非常知名的研究,对英美702种职业进行调研,认为未来20年内,美国有47%的职位将会被人工智能取代,英国的这一数字是35%。他们的研究报告《职业前景:哪些工作易被电脑化》(The Future of Employment:How Susceptible Are Jobs to Computerisation)中提到了6种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其中律师秘书和律师占据了两个最极端的位置,前者的被取代率高达97.6%,而后者只有3.5%。法官则介于两者之间,为40.1%。
研究报告指出,那些需要创新思维、高端技术或者社交沟通技能的职业难以被人工智能取代,其中包括艺术、传媒和司法等。
在这一点上,中外的看法似乎难得地一致。
“以签订合同为例,这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主观性强,变数太多,难以用客观软件反映。”熟谙仲裁诉讼业务的邓永泉说。
他同时也提到,任何一个案件,如果不借助于法官的主观判断,无法得出一个结论,即判决结果一定会受到裁判者价值观的影响。“况且,在中国,司法政策时常在变,难有规律可循,设计者如何给人工智能确定一套算法呢?”
这种看法是如此普遍,林华在评论文章中一语道出了这样的尴尬——法律实践远不止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还包含难以预测的人性。就像婚姻法连同相关司法解释不过数百条,但婚姻案中最基本的“感情破裂”就包含了现今人工智能根本不能理解的复杂性。
智能裁决人类?
尽管司法是一门如此复杂的艺术,人工智能仍然对此跃跃欲试。
例如这些年来,不断有人开发预测法院裁判的人工智能软件,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教授Daniel Martin Katz等人利用美国最高法院60年来的行为数据作基础,开发了一个预测美国最高法院行为的模型。这个模型以接近七成的正确率预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将会维持还是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在对7700多个案件中的68000项法官投票决定进行预测时,准确率超过了70%。
人们畅想马克斯·韦伯当年提到的理想的犹如自动售货机一般的司法模式:一端输入案件事实,另一端吐出司法裁判。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的一篇文章,题目为“展望人工智能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就事故责任划分的精细化操作”,设想在法官经过调查过后,将事实输入智能机器人中,智能机器人自动形成物理模型进行试验,从而确定事故各方责任。
不过,总体来说,无论是从研究的广度、深度和乐观程度来看,国内外仍有差距。
邓永泉在谈及国内法律界的人工智能运用时笑着摇了摇头:“无论是合同文本还是案例分析,国内最多做到的只是搜索界面比较友好而已,谈不上人工智能。”
熊明辉介绍说,实际上我国对人工智能与法的研究起步并不比西方晚多少,但主要停留在理论层面,谈不上人工智能法律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廷光早在1990年就研发了“中国刑法专家系统”,包括咨询解答、辅助定性和辅助量刑三个部分,应当是我国第一个人工智能法律人系统。“遗憾的是,他的研究好像后续无人,并未取得进一步发展。”
熊明辉认为,人工智能法律人受关注的程度与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因为国家越发达,对法治的依赖程度越高,这就是为什么像ROSS之类人工智能法律人会首先在英美受到特别关注的缘由所在。
“乐观者主要是内行,悲观者主要是外行。”熊明辉解释说,因为人工智能有强弱之分,前者主要存在于如《黑客帝国》那样的科幻电影之中,而持弱人工智能观者,主要是人工智能专家,他们会把自己的研发成果视为人类的助手,而绝非人类智能的替代物。
未必乐观的前景
不管是乐观还是悲观,目前必须承认的共识是,人工智能法律人的前景显而易见——它将大大提高效率。
无论取代某种或某些职业的预言能否实现,一系列变革仍将不可避免地到来,包括更低成本地获得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或者法律职业培训的侧重点更多地向实务转移,等等。
当然,前景的乐观并非毫无限度,从过去的经验和目前的困境来看,有些障碍仍然难以逾越,既包括技术层面的,也包括现实层面的。
第一个难题首先就是机器人辨识人类自然语言的能力。这在过去曾经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发明机器人律师的Joshua Browder就说,当他学会了如何让机器人自身去学习和分辨措辞时,这项发明才终于有了突破。“这样一来用户提问的方式就不成问题了。”
熊明辉也说,能够理解中文表达的人工智能法律人有待研发。
另外一个难题,则是有经验的律师们提到的,法律人的经验、思维甚至是对法律规则有至关重要影响的各种政策,怎么被提炼为一套为计算机掌握的算法。
“人工智能需要靠逻辑编程来实现,因此法律逻辑研究水平决定着人工智能法律人的研发水平。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与国际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一些法学院甚至逻辑课都未开设,更谈不上面向电脑的法律逻辑了。”熊明辉说。
而对人工智能法律人持悲观看法的人们,往往认为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 分享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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