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创新处(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15〕6号)和我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财审〔2015〕507号)要求,现就2014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14年度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使用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及申报工作满意度情况。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相关市、县(市)应及时组织项目申报企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报《2014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221.231.139.14:8088/(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用2014年度申报项目时的企业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用户名、密码可与网站技术支持单位王超18951085236联系获取),点击页面左侧申报系统的“绩效考核管理”栏目,进入附件2填报页面。各项目单位的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由项目单位盖章后,市、县(市)局收齐后于8月30日前送我处。省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价报告(纸质,一式两份)直接向我处报送。 (二)有3个以上项目绩效自评价的市、县(市)局要在各项目单位绩效自评价的基础上,汇总各项目企业情况并撰写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格式、内容参照附件2),并于8月30日前 (含电子版)交至我处。 (三)对各地、各单位的自评价结果,我们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我处将在认真审核汇总各项目单位和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绩效自评价报告的基础上,会同委相关处室撰写3个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报告。并按要求将自评价结果于10月底前报送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帮助和指导项目申报企业做好绩效自查自评、数据填报、材料整理等工作,同时做好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价工作。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朱敦超 联系方式:025-83392735,电子邮件信箱:13951694457@163.com。
附件:1、 市、县(市)2014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表;(略) 2、2014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3、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改、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表填报说明。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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