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5〕9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总体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省辖市城区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全省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镇、农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50M和20M;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3G/4G用户普及率超过120户/百人;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5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拓宽互联网出省中继带宽,提升骨干网传输交换能力。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和楼宇光纤改造力度。大力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大幅提升农村宽带接入水平。全光纤网络城市全面建成,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加快国家广电骨干网江苏核心枢纽建设,基于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建成。启动实施以光纤宽带为主的“企企通”工程,推广重点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加快建设“宽带江苏”地图及江苏省互联网宽带测速平台,实现对网络速率等信息的动态监测。
(二)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支持运营商加快4G网络布局和商用普及,提升移动宽带速率。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大型商圈、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星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场馆、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加快实现市、县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面覆盖。支撑智慧江苏建设的无线城市群全面建成。
(三)加快下一代网络建设与应用。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建设,全面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商业网站系统及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网络与业务向IPv6平滑过渡。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与分发能力。支持开展未来网络重大基础设施(CENI)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相关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大力推广基于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创新业务及相关应用。
(四)加快推动功能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江苏,提升全省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及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云+网+端”三级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优化工业云、企业云、政务云平台。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拓展工业大数据服务业务。鼓励中小型园区及行业企业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购买专业服务。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两级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建设省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和省灾备中心异地分中心。加强对党政部门信息系统、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监管。加强数据安全、工控系统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监测管理等关键网络防护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专家、信息安全员、专业技术人才等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广应用信息终端和信息普遍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快信息终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促进信息消费。面向苏北及农村地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惠信息服务资费套餐,保障社会公众平等享有信息使用权。加快推进苏北地区三网融合工作,实现三网融合全面普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和单位,结合“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信息基础设施现状,编制全省“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2﹒各地要依据全省“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加快编制以管道、基站、局房等为主的“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并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做好衔接,将其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3﹒各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要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各自集团总部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全省“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及各地区“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制定本公司“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加强组织协调。
1﹒省、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要积极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促进铁塔、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基站选址难、管线铺设难、拆迁补偿难等问题。
(三)加强政策扶持。
1﹒“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IT企业及相关单位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鼓励其扩大在我省的相关产品设备、软件及信息服务的采购规模。
2﹒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专项资金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功能性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
3﹒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共同推动政府基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公私合作(PPP)项目。
4﹒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5﹒物价部门、电力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用电容量条件的数据中心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6﹒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试点、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吸引民营资本投资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四)营造良好环境。
1﹒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2﹒各地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驻地网共建共享模式。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3﹒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