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校园占地2070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5个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59个,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8000人,教职工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学校诚挚的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建功立业。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创新团队
1. 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成员组成为3人及以上,且分工明确。
2. 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是著名学者(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863、973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有开阔的视野和胸怀;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 创新团队成员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与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关系密切。
(二) 学科带头人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 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3. 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4.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可包括通讯作者身份1篇);或SSCI收录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6篇;
(三) 教授
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或被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SSCI收录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3篇。
(四)博士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大科研潜力,且符合附件具体条件。
1、博士A类
(1)海外知名大学毕业,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经历;或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2)国内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学科专业排名前三高校的优秀博士。
(3)当年度我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博士(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中打*号者为紧缺专业)。
(4)根据博士近年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水平和不同学科特点,将A类博士分为两个等级,即A类博士一档、A类博士二档。
2、博士B类
(1)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2)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五)其他高级人才
1. 工程技术人才。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引进或聘用在生产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工程技术人才,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双聘引进人才。应具有学科带头人相当的条件,每年为我校完成学科建设及科研等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见《淮阴工学院双聘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二、引进待遇
待遇
人才类别 |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住房 |
备注 |
理工类 |
人文社科类 |
创新团队 |
团队领军人才待遇面议;团队科研经费(含实验室建设费)300-500万元;团队成员(博士及以上)待遇参照其他同类人才待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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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
100 |
10起 |
30起 |
10起 |
130平方米左右校内过渡房 |
根据配偶情况给予相应安置 |
教授 |
50 |
2 |
10 |
5 |
免费居住3年 |
配偶安置酌情考虑 |
博士
A类一档 |
50或服务期满后赠送与购房补贴等值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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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5 |
15 |
9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租住3年 |
配偶安置酌情考虑;分档标准详见《淮阴工学院2016年A类博士引进待遇与评价标准一览表》 |
博士
A类二档 |
10 |
25 |
15 |
博士B类 |
20 |
2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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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级人才 |
待遇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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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管理
(一)学科带头人、教授和创新团队
学校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和教授,注重其现有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学科背景及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二)博士
1. 取得博士学位正式到校工作后,直接聘任为校内副教授,如符合教授聘任条件者可聘为校内教授,聘期三年。
2. 博士实行三年中期考核和六年期终考核(具体请见《淮阴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博士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兑现与考核挂钩。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兑现购房补贴总额的40%和科研启动费总额的70%。
(2)若引进后的前三年完成中期考核任务,兑现购房补贴总额的30%和科研启动费余额部分。若引进后的前六年全面完成期终考核任务,兑现购房补贴余额部分。
(3)若引进后前三年未完成中期考核任务,暂缓发放第二次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若在前六年全面完成期终考核任务的,全额发放第二次、三次购房补贴和余额科研启动费。
(三)其他高级人才
学校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四、其他
1. 201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最终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2.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淮阴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应聘简历: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业绩材料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课程成绩表等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将简历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人事处信箱rsc@hyit.edu.cn。
邮政编码: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83591020
联系人:张文亚(或与需求信息表中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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