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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推动落实2016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
| 内容来源:中国电子报 浏览次数:2633 更新时间:2015-12-08 | 1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在北京召开落实2016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情况,重点讲解了2016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修订内容,并对2016年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出了指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电子信息司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中央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副司长吴义国在会上通报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政策的受益面不断扩大。自2009年政策实施以来,重大技术装备的免税清单内容先后进行了6次增补和调整,受惠领域基本涵盖装备制造业全领域。另一方面也根据装备整机的国产化和国内配套产业自主研发情况,先后4次对政策目录和零部件、原材料产品的清单进行了调整,调减了20余项零部件,增加了130余项整机和2000余项零部件。其次,政策力度加大。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享受进口免税的额度不断增加,企业数量也从最初的112家增加至242家,大部分省市享受到了该政策。最后,政策效果明显。由于政策的持续支持,加上装备业的努力发展,国产化替代效率显著,重大装备的自主化步伐加快,核电、大型水电、火电等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吴义国表示,接下来,各地经信委要继续重视政策贯彻落实,做好重大装备政策的分析、评估工作,全力做好2016年的企业申报,继续做好重大技术装备政策免税产品目录的修订工作。 财政部关税司副司长徐珑表示,政策执行6年来,免税进口额度累计约320亿美元,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合计约290亿美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资金投入,使企业有更多资源落到创新和生产中,支持了国内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对增强装备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新政策调整包括建立政策免税目录动态规划,简化免税资格审核流程,取消对新兴企业免税额度的评定,进一步压缩政策审核周期,加强政策事后核查,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徐珑强调,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研究、调研,更好地运用进口税收政策,促进进口稳定增长,支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工业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根据国内产业的发展情况,及时提出有关政策目录调整的建议,发挥进口税收对国内配套产业的动态保护作用,企业则要把政策用好、用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分享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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