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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产学研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
| 内容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922 更新时间:2016-01-08 | 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科技成果的持续增长,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日前,由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人民政协报社联合主办,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隆力奇生命科技研究所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企业是科研成果落地的最终实施者,在解决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错位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国家应大力扶持有科研能力的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 我国研发成果转换率比较低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李毅中指出,我国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亟待加强和改进。一是研发投入不足。2014年我国的研发投入占GDP的2.1%,与欧美先进国家平均3%~3.5%的占比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企业的研发投入就更加不足,我国上规模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0.9%,而发达国家一般平均都在2%以上。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不够,贡献率有待提升。我国已经掌握了不少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但是这些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对外依存度达50%,特别是高端产品的开发,70%要靠外源技术。而国际公认的一个先进国家技术对外依存度应该小于30%,但我国重要的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关键新材料,80%都需要进口。三是鼓励创新和转化的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一部分科研成果在国内得不到重视,不得已先到国外,然后再回来;一部分国内专利得不到保护,成果转化得不到应有的市场回报,这些都会阻碍科技创新。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连续四年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居世界第一,国际科技论文数量连续六年居世界第二,但这些成果只有通过企业实现产业化才能真正对经济发展产生贡献。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3015.6亿元,比2013年增加1169亿元,增长9.9%,标志着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研发投入的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3年,我国研发成果转换率仅为10%,而发达国家普遍在40%以上。在可转让成果库中,近五年来共有78051项可转让项目,而在已转让成果库中,显示仅有6840个项目在近五年完成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是“政产学研”协同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谢莉萍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深度转型的重大挑战,以大量消耗能源、破坏环境和大量资金投入维持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在未来10年、2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创新将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而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基础,就需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解决技术“死亡之谷”的问题。 人民政协报社党组成员、副社长王相伟认为,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是科学问题,更是制度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不仅是法治问题,更是管理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在互联网新时代和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落实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 事实上,蓬勃发展的新经济正催生出越来越多的科技创新,孕育出具有无限生机的“第一生产力”,但“第一生产力”只有转化成现实成果才能彰显出它的威力。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首先,科技成果产业化本质上是一个战略性和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意义。在经济新常态下,要重点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供给两大要素发挥作用,为改革打开空间。要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三个层面的创新互动,进一步打造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新动力,对冲下行压力,对接升级版的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形成长远发展的后劲。第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是“政产学研”协同,把政策激励和重点攻关有效结合,来提高供给管理水平。要和市场有效对接,市场机制和政策、金融、财税支持等形成一个系统工程优化组合。第三,尊重科研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改革。 李毅中认为,科技创新的风险大,需要建立容错机制,改进成果评价办法和激励机制,不能只把论文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应该把成果转化作为最重要的评价,并给予科研人员和项目组更多的自主权。只有将产学研用相结合,改进完善体制机制,抓好国家、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科技攻关,才能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在“产、学、研”之后应当更加注重“用”,因为研发的目的在于“用”,只有“用”才能进入市场,才能产业化科技创新要做好三个层面的科技攻关和成果的转化应用。一是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新技术、关键技术进行转化固化,形成行业企业的基础工艺、制造技术、工程设计和生产装备,让每一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都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二是企业共性技术攻关,行业联合攻关突破共性技术,这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于各种原因弱化了。三是企业层面的技术革新,生产技术难题要靠企业自己解决,这方面企业有成熟的经验,也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要主动与科研院校互联互通,形成企业技术改造,从研发、设计、工程、投运到运营全过程的协同共进,形成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实体经济的竞争力。 企业是解决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错位的关键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党组成员、总经理陈洪波认为,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下行的压力恰恰给科技成果提供了契机,科研院校与企业间的资源互补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了合力,加速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通过市场需求和价值取向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水平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让需求变成技术,让技术能够转化,让转化形成产业,使产业做大做强,为科技成果转化做了很好的实践和路径探索。 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张虎表示,企业持续发展之机和市场致胜之道在于企业创新,不断增强研发投入,争当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国家层面在不断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其中重点是要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清华大学不断整合学校的科技成果,与重点地区成立项目办公室,设立校企合作基金,与地方企业建立联合研发机构等多种合作模式。但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最典型就是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过于前沿,企业在当下用不上,而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技术难题,恰恰又是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不愿意去做的,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寻。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隆力奇生物科技研究所负责人徐之伟认为,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提出正当其时,尤其是关于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命题,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校企合作采用定制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切实可以解决和改变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问题。在清华大学与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近十年里,科技成果转换率达到30%,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并累计创造了1.36亿元的产值,企业充分享受到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带来的红利。因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是在新常态下科技创新的必然趋势。
相关报道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启动 为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支撑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工作,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根据办法,贷款风险补偿是指通过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信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向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上。 为规范转化基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科技部、财政部对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政策导向、运作原则、合作银行的遴选以及具体补偿流程做了规定。办法指出,贷款风险补偿将按照“政府引导、共同支持、风险分担、适当补偿”的原则开展。政府引导是指政府通过资金引导、项目推荐等方式带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共同支持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对银行信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激励和补偿;风险分担是指转化基金和合作银行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担;适当补偿是指转化基金按照合作银行发放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 分享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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