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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供给侧改革将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千亿元

内容来源:中国工业报      浏览次数:1707      更新时间:2016-04-15
    日前,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此前出台的《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江苏省迅速落实,省长石泰峰要求各地各部门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做到快出手、早见效。要强化宣传引导,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企业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意见》的实质性举措,为全省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总额至少逾千亿元,目前在全国位列第一。 
  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 
  用工成本、物流成本是当下企业负担较为突出的困扰难题。因此,《意见》第一条就提出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意见》还明确,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力度。 
  “江苏中小微企业,包括二产和三产的有150万家左右,用工成本上涨从2008年以来,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问题,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理解,一个随着经济的发展,应该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发展带来的实惠,所以工资应该保持一定的增长;但同时现在随着国际市场需求的不足,国内产能相对比较富余的情况,企业承担职工工资的能力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在这个情况下企业感觉职工工资上涨成本比较快。”江苏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周毅彪作出了一些分析,近几年来,江苏制造业职工的工资收入上涨速度,每年平均在15%以上,不同的行业也不一样,在一些对技术技能要求比较高的行业,职工工资上涨幅度更大一些。物流成本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江苏占营收比重虽然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但是仍然还有很大的空间,物流成本仍然是偏高的。 
  江苏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陈励阳以缓缴社保费条款为例解读说,“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的压力相当大,尚不具备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但对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将实施缓缴最长可达6个月的政策。最近3年,江苏已将缴费基数统一调至20%,在给企业连续减负基础上,考虑今年企业可能遭遇更大困难,作出了社保费不影响当期支出前提下可缓缴的规定,更有针对性。”
  降低企业用能用电成本 
  《意见》在用电方面明确了3项新规,从2016年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12分/千瓦时;优化能源发展结构,扩大电力降价空间,2016年安排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500亿千瓦时,降低骨干企业用电成本;开展大用户优化用电服务,免费为企业提供优化用电建议书,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降低用电成本支出。土地使用明确,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符合条件的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说,单是电价每度下调3.12分一项,2015年全省一般工商业企业就可以降本28亿元左右。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意见》有六条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窗口指导,维护存贷款利率定价秩序,落实国家降息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试点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服务,优化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贷款审批门槛。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范围,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对市场前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二、用足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三、鼓励和支持地方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2016年全省资金池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四、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五、进一步充实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资本金,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10.5亿元“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六、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并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扩大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天使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合理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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