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拓市场,坚持创新驱动,改善发展环境,着力去产能、降消耗、减排放,补短板、调布局、促安全,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
二是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等因素,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依法做好综合评估和信息公开。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开发,按照环境准入条件要求,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
三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加快炼油和乙烯装置技术改造,适时调整柴汽比,优化原料结构。拓展传统化工产品应用领域,支持优势产能“走出去”。
四是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五是健全完善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六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七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传统石化产业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石化产业园区,推动链条式转移、集约式发展,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