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企信〔2016〕487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国家和省项目储备,充分发挥优秀示范项目的标杆推广作用,营造以项目带动促产业发展,以融合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江苏省互联网提升计划》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主线,以增强技术的支撑能力、行业解决方案能力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力为重点,以打造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企业生产模式和组织的变革,将互联网新型技术全面融入制造业全过程,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各类生产要素的效率,激发制造企业的创新活力,发展潜力,有力支撑制造强省和智慧江苏建设。
二、申报范围
这次储备项目申报,以我省推动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大中型企业实施互联网化提升为依托,重点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领域,具体包括制造业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等主要创新方向,最终实现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管控集成化、购销经营平台化、制造服务网络化。主要内容包括:
1、研发设计协同化,完善产品研发设计数字化网络化环境,建立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的产品研发设计创新体系,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等新型研发设计模式。
2、生产管控集成化,加快信息化升级改造,促进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数据管理(PDM/PL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关键管控软件的普及,促进软硬件系统集成互联、管控系统解决方案及咨询服务的推广应用。
3、购销经营平台化,加快企业电商发展,促进企业开展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支持行业特色电商平台建设,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产品销售模式。
4、制造服务网络化,提高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运用移动O2O(线上线下)、云计算、大数据等打造用户聚合平台、多元社交平台,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创新,开展远程维护、质量控制、故障预警、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其创新模式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其申报项目原则上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在互联网和工业融合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或应用推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3、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4、在持续推动融合创新方面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5、申报企业在研发设计、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造执行、资源计划管理、电商平台建设、供应链管理、市场服务等重点环节已有较大的信息化投入;并且具备有效的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集成和相关服务购置发票(可包含管控集成、平台建设等费用,智能终端、仿真仪表购置费用,信息基础设施适应性改造费用等),待后续正式申报时提供。
四、其它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应全面、丰富、客观、具体,重点要突出市场需求、应用前景、创新成效和商业模式分析,既要深入系统地总结提炼已有成熟经验和体会,也要客观实在的拟订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改进意见和实施方案。
2、这次申报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将作为后续部、省专项支持资金项目予以重点推荐,并与今后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企业评选相结合,综合实地核查意见优先推荐认定。
3、近几年我委评选的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企业及工信部确定的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推荐的项目将优先给予推荐。
4、对于典型经验比较突出、特色亮点比较明显、商业模式比较显现、应用成果比较实在的,将收录《江苏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优秀案例集》。
5、储备项目申报以设区市为单位集中推荐,企业申报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经信委(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经信委(局)初审后报设区市审核、汇总上报。
6、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5日前将储备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均一式一份签章)报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到指定电子信箱。
7、申报企业可以从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申报材料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传真:025-83398221
电子信箱:qyxxhc@163.com
附件:1、江苏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储备项目推荐汇总表;
2、江苏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储备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