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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手支持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 |
| 内容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浏览次数:1526 更新时间:2016-10-17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委出台《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再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有关负责人。 亮点一:整合力量 记者:《实施意见》由五部门联合印发,有何深意?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五部门联合“出手”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这还是第一次,主要目的就是要整合各部门力量,突出政策叠加效应,形成政策合力,务求取得实效,真正推进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
在推动区域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的一个突出感受是,区域政策的实施,特别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要见成效,还是要把各方力量整合到一起——化掌为拳,形成上下协同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这比单个部门推动效果好。因此在《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与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就重点任务进行沟通,并主动上门对接政策细节,这种做法也得到了相关部门有关司局的认可和大力支持。 亮点二:以点带面 记者:推动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突破口在哪里?《实施意见》提出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老工业基地转型的重要原因,由于历史原因,老工业城市一般产业结构都偏重、偏传统,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实事求是地讲,我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较多且转型进度差异较大,要整体同时推进全面振兴难度较大,所以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以重点区域率先转型循序渐进地带动全面突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在老工业基地设立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了这一要求。《实施意见》提出,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工作成果突出的城市,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行先试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形成一批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可以说,示范区建设是未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点和抓手。要以示范区为核心,推动产业集聚化、企业园区化,以点带面的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需要强调的是,建设示范区不是“发帽子”,而是通过“抓重点”,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工作力度大、改革创新举措实、示范作用明显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建设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改革、率先探索,实现“点”的突破,再逐步向全国推广,并对其他地区起到示范、借鉴作用。 亮点三:真金白银 记者:《实施意见》受到了地方和企业的高度关注,请问都有哪些“真金白银”的政策?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实施意见》从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支持政策,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各单位出台政策进行整合,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还充分征求了34个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汇聚了反方面的智慧和政策,这使得文件在政策力度、深度、融合度比之前均有拓展。可以说,有不少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具有一定含金量的核心政策。
例如,在产业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在示范区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对示范区主动压缩低效过剩产能予以奖励,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在创新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示范区重点建设一所理工类应用型的本科院校,优先在示范区开展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产业转型核心还要靠人才。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原来布局有纺织学院、钢铁学院、矿业学院等专业性院校,要充分发挥这类院校的优势,根据未来产业方向,培养为产业转型服务的技术型人才。 在投资政策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导向作用,带动地方提升“造血”能力。五类专项资金将对示范区予以重点支持,包括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新兴产业发展、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以及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等,未来还将研究支持示范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 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实施意见》牵头部门之一,将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等方面予以倾斜,有关部门也将支持示范区积极探索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支撑能力。 在土地政策方面,国土资源部将支持示范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积极指导示范园区实行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集中联审。这有利于简化入园项目前置审批,也有利于避免违规用地、违规上项目的问题,使项目落地时更加顺畅。 亮点四:升级路径 记者:在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方面,如何设计?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实施意见》提出,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并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路径,即通过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等,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还明确了完善体制机制、壮大企业主体、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上述路径实际上也是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的具体抓手和方向,有助于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 亮点五:抓好落实 记者:下一步,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申报和建设工作如何展开?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落实好这个意见,我们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示范区申报和建设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标准、近中期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配套政策措施。 在示范区设置方面,我们拟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规划范围内转型工作力度较大、转型成果具有可复制性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作为示范区布局的重点区域,并规划先行、审慎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其在短期内取得积极成效。 | 分享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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