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综合〔2017〕12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86号)要求,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组织推荐第三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数量
经省经信委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设区市经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含所辖县、市)。
二、有关要求
(一)请严格对照《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所辖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基地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3-5),并做好对申报单位的有关测评工作。
(二)请于3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2,按要求做好抽样测评和企业评价,仅需填写“推荐单位组织测评情况”各项内容)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委,同时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一并上报。
联系人:卞春阳,联系电话:025-8663503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709房间。
附件:1.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
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3.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4.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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