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发电装机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澎湃动能。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特高坝和大型地下洞室设计施工能力均居世界领先水平。低风速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国内风电装机90%以上采用国产风机,10兆瓦海上风机开始试验运行。“3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介绍。
章建华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积极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完善有利于全社会共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碳中和目标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国家能源局将如何保证电力消纳保证机制?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表示,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从考察世界各国的情况看,我国在这方面处于全世界领先水平。
“下一步,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所以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黄学农说。
黄学农表示,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黄学农指出,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黄学农表示,要着力推动源网荷储的互动融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满足各类用户多样化用能需求。引导电力新模式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要实现多能互补优化,消费侧要电热冷气多元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获得电力的服务水平,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充分利用与多种能源和谐互济。
此外,要着力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的集中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先进信息通信等技术与电力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体系。
“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特点,这是必须正视的问题,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通过装备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多种能源方式互联互济、源网荷储深度融合,来实现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慧灵活、经济高效等目标。”黄学农强调。
“十四五”期间呈现新特征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对加快可再生能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文件的引领下,未来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将呈现出哪些新特征?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的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李福龙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准备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拟定“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把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放在突出位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比“十三五”要提高2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做好国家能源规划、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把推进低碳转型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西南地区、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发建设水电站,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优化新能源发展布局。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集中式开发,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特别是推动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的光伏发电、分散式的风电。
四是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型储能的研发应用。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