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是新形势下指导和引领我国外贸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充分发挥外贸对国民经济发展全局重要作用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鲜明的战略性、指导性、方向性和前瞻性。”12月9日,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任鸿斌介绍,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明确到2022年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
《指导意见》主要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突出创新驱动,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支撑作用,增强贸易创新能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强调协调发展,鼓励绿色贸易,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实现可持续发展。贯彻开放理念,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持共享原则,谋求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
二是将 “五个优化”和 “三项建设”作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强调,要积极推进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近年来, “五个优化”取得积极成效,与2012年相比,2019年1~10月,机电产品出口占比提高0.7个百分点至58.3%;民营企业出口占比提高13.8个百分点至51.4%;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至58.2%。 《指导意见》还提出,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三是将深化改革作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外贸发展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外贸体制改革,激发制度的活力和创新的潜力,推动外贸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成本、价格优势为主向竞争新优势转变。
四是将进一步扩大开放作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深化 “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建设性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 “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