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 《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在港口建设、生产运营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智能港口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并推广已建成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的工程技术与运行管理经验,引导符合条件的现有传统集装箱码头进行自动化改造。同时,提高港口、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货的配套衔接水平,开展相关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实践。
该意见还提出,加快推进智慧港口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建立 “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的港口物流运作体系和“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港口服务和管理的深度融合,深化政企间、部门间、多种运输方式间的信息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
在推进智能船舶技术应用方面,意见提出以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船等运输船为重点,开展船舶自主航行、能效监测与优化控制、货物状态监控与优化配载、船体及设备系统全生命周期状态监控与管理等智能船舶技术的推广应用。适时发布智能船舶技术应用和产品推广目录,引导和鼓励现有船舶通过改造或直接应用成熟的智能船舶技术与产品。结合国家相关计划,组织开展智能船舶 “一个平台+N个智能应用”的示范工程,推动公务船舶率先应用智能船舶技术。
在加强智能航运技术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船舶、港口、航道、航行保障、安全监管以及运行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重点突破状态感知、认知推理、自主决策执行、信息交互、运行协同等关键技术,显著提升航运生产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开展复杂场景感知、自主协同控制、调度组织优化、信息安全交互等核心软件与平台研发。建立智能航运技术协同创新集成平台,开展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保等成套智能航运技术集成攻关。研究开发智能航运测试评估检测检验方法、技术与工具系统,制定智能航运检验检测评估规范标准。
同时,在加快船舶智能航行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全覆盖、全天候的通信网络,满足高通量、高速率、高可靠、低延时、多连接的智能航运通信需求。针对内河、近海和远洋不同的导航需求和特点,推动北斗导航系统专项应用,推进陆基备份定位系统和增强系统建设,提高船舶定位可靠性、可用性和完好性;加快电子海图和内河电子航道图标准化步伐,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数据精度;加快传统导航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虚拟航标应用。
未来还将推广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在港口和航道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港口和航道工程建设安全、效率、质量和经济性。探索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智能航运仪器、设备、系统及相关软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速推进设计和建 (制)造技术进步,提升我国相关产品的质量、可靠性与智能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