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江苏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6月1日起,我省重大涉企政策必须有企业家参与制定,进一步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
《办法》提出,各项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涉企政策出台前,应公开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并科学合理选取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涉企政策出台后,要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扩大涉企政策知晓度。
为强化涉企政策落实监督,《办法》强调,政策实施满一年后,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对确需调整、但可能会因此而导致企业成本增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政策,要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
“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谈实情、讲真话、建诤言。”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表示,创新政企互动机制,才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