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中小企业的产品创新
张曙
(同济大学 现代制造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92)
中小企业是德国经济的支柱和发动机,是劳动力就业的蓄水池。尽管德国有西门子、戴姆勒-奔驰、空中客车等人人皆知的世界著名大企业,但主导德国经济兴衰和社会稳定的是中小企业。描述了欧盟和中国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异同。介绍了德国经济和技术部的中小企业“样板”——德路公司取得快速成长和巨大成功的案例,试图从中总结出德国中小企业的成功秘笈,作为中国中小企业在新形势下转型升级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参考。
1中小企业在德国经济中的地位
中小企业是德国经济竞争地位和就业保证的基石。尽管德国有西门子、戴姆勒-奔驰、空中客车等人人皆知的世界著名大企业,但主导德国经济兴衰和社会稳定的是中小企业。据2012年统计,欧盟27个国家中,中小企业总数超过2 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8.8%,其中绝大多数是从业人员少于10人的微型企业。这些中小微企业雇佣了8 600万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66.5%,接近2/3,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很大。欧盟各类不同规模企业(包括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总数、从业人数和营业额的统计数据如图1所示[1]。
图1欧盟各类不同规模企业总数、从业人数和营业额的统计
从图中可见,欧盟大型企业就数量而言仅占0.2%,从业人员占33.5%,创造价值占43.4%,仅分别占经济总量的1/3和2/5。
1.1中小企业的定义
欧盟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适用于工业、建筑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各行各业,以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的增值额划分:
a.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少于10人,增值额小于200万欧元(约1 600万元人民币)。
b.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少于50人,增值额小于2 000万欧元(约1.6亿元人民币)。
c.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少于250人(德国规定少于500人),增值额小于5 000万欧元(约4亿元人民币)。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与欧盟有所不同。2011年工信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对工业企业以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划分[2]:
a.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营业收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下。
b.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300人以下,营业收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上,2 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c.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1 000人以下,营业收入2 000万元以上,4亿元人民币以下。
对比我国和欧盟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可以发现,最大的差别在于人均劳动生产率,我国的人......
作者简介:张曙(1932—),男,江苏如皋人,同济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发展战略、先进制造技术和产品创新。 (文章来源《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如需详细资料请联系江苏机械门户网025-83726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