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又称“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初步形成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有利于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庞大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所产生的海量数据,蕴藏着巨大价值。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出台“数据二十条”,旨在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必然选择,是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决策。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勇于开辟新领域、制胜新赛道。
也要看到,相比于数据规模的迅猛扩张和应用场景的不断创新,我国数据制度体系仍存在短板。比如,数据要素根据处理层次的不同,数据价值也大不相同,数据加工层次越多,产权主体就越复杂,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与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冲突与利益平衡等问题。因此,亟待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入手,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
“数据二十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出招。如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等。这些制度设计,招招有的放矢,明晰数据权利边界,让数据应用更加安全、公平、规范、高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努力把“数据二十条”明确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探索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方能培育数字经济新优势,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