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装备〔2018〕66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根据《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经信装备〔2018〕346号),我委组织编制了2018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等工作。
附件:1. 2018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指南
2.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