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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8条新政为企业降本减负600亿

内容来源:中国工业网      浏览次数:1885      更新时间:2018-11-12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当前要抓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11月4日,江苏省正式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共8个方面28条,这是江苏省政府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4个降本减负的政策文件,将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给出“定心丸”,制定为企业减负的具体政策和方案,是“刀下见菜”、务实管用的举措。

  11月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据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根据测算,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这些举措主要围绕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8个方面。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调整进口关税、印花税等税率政策,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约307亿元。据江苏省工信厅副巡视员周毅彪介绍,自12月1日起,印花税的核定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产品销售收入70%,商业企业、外贸企业按商品销售收入40%核定征收,其他行业按应税金额80%征收。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全省预计有1100亿元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按25%税率测算减税约275亿元。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前6条全部为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内容,包括降低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减征免征房产税等,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7亿元左右。

  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表示,对高端设备等领域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落实一次性扣除政策,全省为5400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39万户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释放改革红利。全省为超过23万(户)的高校毕业生、再就业下岗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办理各项税收优惠备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升级江苏税务“不见面”服务清单,创新“线上快捷申请、集中物流配送”的发票配送模式,推进“套餐”服务、智能审批等创新服务产品,提升办税便利化,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可节省电费118亿元。

  周毅彪介绍,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收取核定的输配环节固定费用。它改变了电力用户只能从电网公司按照国家核定的价格购买电能的统购统销模式。参与用户用电价格平均下降0.02~0.03元/千瓦时,累计为企业减少电费支出100亿元以上。明年,江苏将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参与用户范围扩大至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户及一般工商业用户,交易规模比今年增长167%,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7亿元左右;2019年市场交易电量进一步扩大至3000亿千瓦时左右;对低压用户的报装容量上限,从100千伏安提升到160千伏安。此次围绕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节约用户电力项目投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118亿元左右。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省内发电量比例达65%,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降低用工成本,调整社保政策,可为企业节省90亿元。

  为降低用工成本,继续实施现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社保费缓缴政策,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可采取分期缴纳社保费的过渡性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区,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

  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政策融资担保体系,可降低成本约50亿元。

  围绕改进融资支持机制、完善应急转贷机制、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各地设立财政出资的公益性转贷基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转贷过桥服务、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并实行动态补偿机制等。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江苏省财政部门将整合现有各类融资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支持各地设立财政出资的公益性转贷基金,并通过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转贷“过桥”服务;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以省再担保集团为龙头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用于对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融资再担保进行风险补偿。

  

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聂振平在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政府对企业融资支持政策、企业征信信息、银行对企业融资支持三方面的结合。明年,将逐步接入符合条件的各类证券、创投、小贷等金融服务机构。目标到2020年,上线企业超过35万家,以平台为依托的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更为明显。

  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叠加放大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约10亿元。

  围绕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产品应用、探索政府采购首购首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据实扣除后,一定期限内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企业委托境外机构研发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加大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完善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给予适当的保费补助。对首购首用重大创新产品与服务,可按实际需要组织采购,采购结束后报同等级财政部门备案。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但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制造精品,自2019年起探索政府采购首购首用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优先列入全省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车辆协议供货范围。上述政策措施实施后,预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约1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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