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信息化办〔2018〕4号
省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智慧江苏建设,提升信息化发展对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大幅提高我省信息化应用水平,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18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遴选评定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类别
申报主体为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对于合作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应用单位可会同信息服务提供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类别包括综合服务类、行业应用类、工业电商类和工控安全类。
二、申报条件
1、纳入本地或本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工程审批程序,实行法人负责、招投标、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
2、围绕地方或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重点环节、关键业务和重大应用,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产生了重大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利于提高该行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
3、突出发挥地方或行业发展特色,坚持需求主导、以用促建,在经济社会信息化不同领域开展深度推广应用,推进建设管理集约化、应用系统平台化、资源利用社会化。
4、在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及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注重融合创新和自主可控,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化产品、工具和装备在工程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和深化融合,较好促进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6、在推广应用基础上,具备较为成熟的应用模式和推进保障机制,并形成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
三、申报事项
1、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稿至所在地(市、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行文统一报送省信息化办。省属企业或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至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统一行文向省信息化办申报。
2、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从省经信委网站(http://jssjxw.jiangsu.gov.cn/)政策法规栏下载。
3、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申报表》(见附件)。请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各有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信息化办。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坚持规范操作,严格审查材料,确保项目的质量与真实,并对项目作出客观评价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金雷,联系电话:025-82288066(传真)
电子邮箱:jseic_xxhb@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7室(210008)
附件: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申报表.doc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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